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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《辽宁日报》第09版刊登“盘锦市首家人民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 大洼区检察院融合‘评理说事’机制 化解矛盾纠纷”一文,内容如下:
大洼区检察院融合“评理说事”机制
化解矛盾纠纷
盘锦市首家人民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
黄 岩
近日,盘锦市大洼区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。这是大洼区检察院探索运用“评理说事”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创新举措。借助调解工作室平台,大洼区检察院将检察案件调解和居民评理说事点调解深度结合,汇聚检察干警和社区、镇街党员干部之力,在办案中同步开展“评理说事”工作,及时进行释法析理、答疑解惑、提供法律援助,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。
据了解,在基层检察机关,由民间纠纷引起的“小案”常见多发。这种“小案”的数量占基层检察机关案件总量的90%以上。小案不小看、小案不小办。处理好“小案”,与群众幸福安宁息息相关。
一段时间以来,大洼区检察院在规范执法办案的同时,以“刑事、民事和解优先,调诉结合”为案件办理切入点,把检察职能延伸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,通过办好“小案”为群众解忧纾困,使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妥善化解,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
为更好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,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大洼区检察院成立“评理说事”机制化解矛盾风险工作领导小组。检察机关履行主体责任,刑事检察部门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立足执法办案,通过多种形式化解矛盾纠纷;同时强化与法院、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联动,形成工作合力,通过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,检察机关能够更好地认定事实、适用法律,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,并耐心释法说理,解开当事人心结。
来源:辽宁日报